禁止进口日本食品10个“核辐射”县名单及其他地区准入要求
来源: | 作者:徐志鸣 | 发布时间: 2023-07-11 | 1203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时所发表的公开答复

2023年7月7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时所发表的公开答复。

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发生以来,中国海关一直高度重视事故导致的日本输华食品放射性污染问题,密切跟踪日本政府对福岛核泄露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并及时应对。
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严格审核随附证明文件,强化监管,严格实施100%查验,持续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安全,严防存在风险的产品输入。


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进口日本食品时,建议提前准备有效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避免海关查验时因无法提供而影响放行。另外,对“进口食品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cifer.singlewindow.cn)和“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ire.customs.gov.cn)是依然按有关规定执行的。